童乐居虐儿案10名被告判囚半年至5年4个月 两人判服务令

香港保护儿童会辖下的「童乐居」于2021年被揭发发生虐儿事件,共34名女职员涉事被控,当中12名被告转介区域法院审理及裁定过百项虐儿罪成,今日判刑。其中10人分别被判监半年至5年4个月,另外两人只涉一项虐儿罪,被判处180小时社会服务令。 法官王诗丽判刑时表示,被告等人对幼童施袭的行为十分邪恶、横蛮,毫无同理心及完全缺乏尊重、「视幼童为玩物」,犯案手法可耻和卑劣,不顾幼童感受和忽视安全。法官又表示,其中1名被告涉及多宗虐儿事件,批评她心肠歹毒、横蛮无理,行为令人髮指。 对于辩方求情指童乐居资深员工亦会对幼童使用暴力,所以被告受风气影响犯案,法官不接纳作减刑理由,认为被告与其仿傚,倒不如以身作则,然后合众人之力推倒歪风。法官又批评被告破坏诚信,指被告清楚知道行为错误,但仍明知故犯,行为可耻,部分被告目睹他人袭击幼童,袖手旁观、没有干预或事后检查幼童情况,行为麻木不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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